唐山6名确诊病例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唐山密切接触者确诊了吗)

10月31日唐山高新区密接者陈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行程轨迹:据陈某某本人陈述 ,10月25日15:56从哈尔滨站乘坐K940次列车来唐,10月26日06:59到达唐山站。期间10月26日在座位上吃早餐,去过2次本车厢卫生间 ,全程佩戴口罩 。10月26日07:00多在唐山站东广场乘坐59路公交车,于8:00左右在都市花园站下车步行到母亲家,全程佩戴口罩 ,到家后未再外出。

2 、月19日14:00左右,李某独自步行前往丰润区第二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随后步行返回3小区 ,自驾回到家中 ,未再外出。

3、为进一步寻找宣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10月17日15:49自天津滨海机场拼车18:20到达海港开发区正兴佳苑,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8日10:00自驾到达乐亭妇幼儿科门诊给孩子看病 ,全程佩戴口罩,10:30左右离开。18:00左右步行去正兴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

4、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 ,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3月7日9:10左右在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正门打车前往唐山市客运站 ,于9:29左右到达唐山市西客运站,9:40左右乘坐大巴车前往承德市。

5 、新余高新区公布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10月19日,高新区在开展区域性核酸检测时 ,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李某。在对集中隔离点核酸检测时,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刘某,为渝水区无症状感染者朱某某的密切接触人员 。

6、并对刘某某的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为进一步寻找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月8日9:49 ,自辽宁营口站乘坐G1254次列车,12:05到达秦皇岛火车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后步行至客运站。13:30乘坐秦皇岛-海港开发区客车,16:00左右在津航大厦附近下车,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3月17日唐山路北区密接者黎某行程轨迹公布

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 ,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 。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在此提醒广大居民,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 ,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

确诊病例:黎某,男 ,居住地:阳春市春湾镇新明村委会东风村,为11月8日报告的确诊病例的丈夫,11月8日落实隔离管控 ,11月10日核酸检测阳性 ,已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12月6日唐山迁安市发布密接者李某行程轨迹

1、更新时间:2021年12月7日迁安市防控办关于寻找与新冠肺炎病例密接李某的密切接触人员的公告广大居民:2021年12月6日00:47分,我市接到协查函,函称石家庄市鹿泉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刘某某列车同车厢人员李某 ,目前在我市。

2 、现将李某某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11日行程轨迹予以公布:经调查,李某某居住在唐山市路南区万达小区,2021年12月28日1:28-6:11从唐山乘坐T368次列车前往定州 。12月31日17:28乘坐T124次列车前往唐山 ,22:00左右到站后,乘坐出租车前往万达十字街糖潮网咖上网。

3、接到协查函后,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 ,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 。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8月1日唐山路北区6名次密接者行程轨迹公布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薛某某,男 ,于2021年7月29日8:11到石家庄高铁站,乘坐G1240次列车返回唐山,11:34到达唐山站 ,从东广场出站口打车返回家中。7月30日10:15步行至中心医院进行核酸检测,之后步行回家 。

为寻找2人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次密切接触者郭某某的活动轨迹:3月3日14:06由石家庄乘坐高铁G1216 ,17:22在唐山站下车,打车回家 。3月4日17:30左右自驾车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买米面 ,之后自驾回家。

为进一步寻找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8月1日去乐钢商务酒店附近博缘超市购物,19:57微信扫码付款 ,停留约5分钟。8月2日约19:00在厚厨烧烤店外就餐 ,停留时间约1小时 。8月3日上午,去乐钢酒店附近薛记熟食小吃店购物,10:40微信扫码付款 ,停留约5分钟。

为进一步寻找冯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7月26日9:50自张家口“下花园站 ”乘坐“张家口—唐山”大巴车于14:40到达唐山长途汽车西站,15:15乘坐唐山—海港开发区客车回家 ,期间全程佩戴口罩。7月27日至7月31日一直上班,每天往返于家与单位之间,未去过超市、市场等场所 。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 ,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 ,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8月4日唐山南堡经济开发区次密接者李某某行程轨迹公布

1 、接到协查函后 ,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现将行动轨迹公布如下:7月26日10时20分至11时20分,李某某在滦州火车站门口广场搭乘一黑色大众私家车 ,在南堡开发区七天连锁酒店门口下车,现金支付 。在七天连锁酒店居住。8月2日,在七天连锁酒店附近六元面馆就餐 ,约1小时,微信支付时间为21时31分。

2 、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7月28日11:09自肃宁站乘坐K974次列车14车厢41号于16:19到达唐山站 ,步行至唐山客运西站 ,乘坐17:00唐山—曹妃甸客车,18:00到曹妃甸工业区六加水景公寓宿舍 。19:43到水景公寓宿舍楼下马丽超市购物,逗留约10分钟 。

3、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与次密切接触者有相同行动轨迹人员的通告2021年8月4日中午 ,我区通过自主排查,发现冯某某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密接孟某的密切接触者,我区立即启动流调程序 ,并对冯某某及其密接人员落实了隔离管控措施。

4、为进一步寻找李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的行动轨迹通告如下:29日11:00自唐山乘坐私家车约12:30到达乐亭县泰和盛景东区媛福达超市并居住。

5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我区次密切接触者行动轨迹的通告我区杨某为一名确诊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现在开发区集中医学隔离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8月3日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

唐山路北区密接者同空间接触人员行程轨迹公布

1、月7日19:00左右自驾去八方购物中心,在八方购物中心西门口入口储物箱对面处照相,随即去八方购物中心超市买奶粉、鸭翅 、山楂卷。同空间接触人员袁某的活动轨迹:3月6日22:49由天津西站乘坐G8901列车前往唐山 ,23:26到达唐山站,之后乘出租车回家,于23:46左右到达家中。

2、张某某1月26日、27日上身紫色大衣 ,黑色裤子 ,黑子鞋,头戴灰色帽子 。密切接触者于某的活动轨迹:1月26日11:40左右在路北区幸福花园小区内“大方广超市”购物约5分钟,微信支付 ,支付时间:11:48。于某1月26日身着浅蓝色短款羽绒服。

3 、路北区疾控中心接到石家庄疾控中心的协查函,函中提及北京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郭某某于7月26日至28日在石家庄某学校培训,我区6名人员与郭某某同一时间参加了培训 ,为次密切接触者 。

4、为寻找黎某的同轨迹人员,现将其行程轨迹公告如下:3月14日12:30由南京南站乘坐G1228次列车,于18:01到达唐山站。出站后在东广场乘坐出租车回家。3月15日8:30于茂华小区门口乘坐出租车在中环广场下车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 ,请与该居民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行动轨迹的,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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